關于印發(fā)實施無公害農產品檢測目錄的產品名單的通知(農質安函[2011]35號)
時間:2011-07-01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(總站、辦公室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,各無公害農產品工作機構、定點檢測機構:
為適應《食品安全法》統(tǒng)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需要,做好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標準銜接工作,依據《
農業(yè)部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茄果類蔬菜等14類無公害農產品檢測目錄的通知》(農辦質[2011]1號)要求和《
實施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》(農業(yè)部、國家認證認可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公告第699號)規(guī)定,現將《實施無公害農產品檢測目錄的產品名單》予以印發(fā),自2011年4月1日起在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檢測中實施。不在《實施無公害農產品檢測目錄的產品名單》內的無公害農產品的認證檢測仍按《實施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》執(zhí)行。
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